关于举办“生物安全监督员、生物安全责任人”
高级培训班的通知
各有关单位:
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》规定,涉及生物安全的实验室应设立生物安全责任人和生物安全监督员,全面负责生物安全。通常为实验室主任、最高管理者有权利和资源的人为生物安全负责人;生物安全监督员在检测活动中监督生物安全执行情况的人,应为生物检测人、有害垃圾处理人员,监督生物安全实施情况。CNAS认可准则中也明确提出实验室必须设立“生物安全责任人”和“生物安全监督员”,负责生物安全。
为帮助各机构正确理解生物安全风险,提升生物安全意识、知识和处理技能,构建科学、完善、高效的生物安全法治体系,加强人员对生物安全专业的理解,提升生物安全管理水平,防止生物安全事故的发生,中培质联质量技术培训中心/中培质联(北京)质量技术有限公司将举办“生物安全监督员、生物安全责任人”高级培训班。请各单位积极组织派员参加,培训班相关事宜如下:
一、培训内容
1.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》;
2.GB 19489《实验室 生物安全通用要求》;
3.国务院424号令《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》;
4.CNAS-GL045《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风险管理指南》;
5.WS233《生物安全技术要求之通用准则》;
6.生物安全管理概述;
7.生物安全要素之风险评估;
8.生物安全要素之环境设施;
9.生物安全要素之人员要求;
10.生物安全要素之设备管理;
11.生物安全要素之样本要求;
12.生物安全要素之消毒;
13.生物安全要素之垃圾处理;
14.防护服穿脱流程。
二、培训时间地点、收费标准
1.培训时间:2026年7月29日-8月01日 大连市
2.收费标准:1980元/每人(单证:生物安全监督员或生物安全责任人);2980元/每人(双证:生物安全监督员+生物安全责任人);食宿统一安排、费用自理。(中培质联会员单位及报名三人以上单位培训费享受八折优惠、班次任意搭配)
三、参加对象
机构负责人、实验室责任人、检测人员、技术负责人、质量负责人、技术总监、安全员、监督员、生物有害垃圾处理人员等。
四、相关证书
经培训考试合格者颁发统一印制的“培训证书”(含32学时),此证书可作为职称评定、继续教育及专业能力考核的重要依据。
五、汇款信息
账户名称:中培质联(北京)质量技术有限公司
开户银行:工商银行北京大兴支行
汇款帐号:0200053109000022653
汇款请注明“生物安全”字样
六、联系报名
参加者请将培训班报名回执表发至我单位联系人或报名邮箱里,会务组将根据反馈情况统筹安排(培训详细地点会前一周另行通知)。
电话传真:010—61279400 6127698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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